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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肌缺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哈尔滨医科大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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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6-15 20:43:17 人气:

第一条 新到贵重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,由各室负责人登记,编卡,并配备仪器使用记录本后投入使用。由研究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的保管,监督其使用。

第二条 仪器使用说明书原件必须归档,备份由该仪器负责人保管。

第三条 使用贵重仪器时,须向仪器负责人提前预约,经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第四条 开机前,应认真阅读仪器使用说明。使用时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,并如实在登记本上填写开始时间及仪器的运转情况。使用完后,在记录本上填写停机时间和使用记录,并将仪器恢复到原状。

第五条 保持仪器周围环境卫生,定期进行仪器维护。

第六条 仪器出现故障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如实向该仪器负责人报告故障情况,在登记本上详细填写使用过程及出现的状况。

第七条 仪器出现故障时,负责人应及时向研究所主任提出解决办法,并及时协商解决,保证设备的完好率。

第八条 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,按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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