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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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肌缺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哈尔滨医科大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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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公共实验区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6-15 20:44:58 人气:

第一条 经实验室同意方可入室实验,严禁私自带人入室;

第二条 给学生分配实验台,在规定的位置(包括细胞室超净台和外面的实验台)、使用规定的公用物品进行实验操作;

第三条 按台面分组,每组按规定做好值日工作;

第四条 实验材料需放在指定区域,严禁私自摆放;

第五条 除公用物品外,做到人走台清;

第六条 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,严禁将碎屑及棉球倒入水池;

第七条 冰箱、培养箱内物品须注明姓名(严禁用代号)、日期并按规定顺序摆放,出室前务必清理;

第八条 爱护实验室物品,学生之间口头交接班,离室前务必关好仪器、水电、空调、门窗;

第九条 实验室的设备、物品,以及设备随机材料和软件一律不外借;

第十条 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,掌握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。(如液氮、强酸强碱操作)

第十一条 凡做完实验在实验室滞留,并迟迟不归还实验室的公用物品(包括厨子、饭盒、器械等),以便为下一级同学提供方便者,我们将停止该导师下一批学生入室实验。所有物品分配和学生实验由实验室统一管理。

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

1、移液器:用毕旋至最大刻度,严禁用酒精灯烧枪;

2、离心机:必须配平使用,通电关盖,用毕将盖子打开;

3、显微镜:开关机前请将电源旋至最小,严禁在其上喷洒酒精;更换镜头时需将镜头提起,严禁磨损镜头。

4、水浴箱:请关盖使用

5、准备室:为避免混乱,请提前一天做好实验准备。

6、根据实验台的有无决定学生是否入室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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